开车时把头、手伸出窗外,这看似潇洒的动作实则十分危险,一旦遇到小车意外紧急刹车,或在速度较快行驶时转弯,极易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可在现实生活中,偏偏有人不当一回事。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有一名女子在乘车过程中将身体探出天窗,结果被交警严肃处理。
近日,顺德交警接到网友举报,一辆黑色小车在容桂红旗路行驶过程中,车内一名女子将上半身探出小车天窗外,十分危险。接到举报后,容桂交警随即对视频内容进行核查,在确认了违法事实、事发路段、车辆信息后,联系上当事人,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
在行驶途中,车内女子探出上身。
2月24日下午,两名当事人来到交警中队接到调查。经了解,驾驶员姓吕,女子姓邓,是他的朋友。当天驾车外出,由于天气热,邓某不喜欢车内空调的味道,所以打开天窗,探出身子乘凉。 足球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乘坐机动车时,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民警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例,让两人充分了解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身体部位伸出窗外的危险性,并认识到他们自己的错误。
交警约谈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吕某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天窗是用来促进车内空气流通,让车子采光更明亮的工具,而非用来“兜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乘车时请勿将身体伸出车外,同乘人如遇此类情况,请立刻制止;如在道路上见到该类情况,请立即报警处理。 吕梁环保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 通讯员:何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