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防范化解春季公路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东莞交警持续开展“春季守护”整治涉酒驾车交通违法夜查专项行动,严查严处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
石排
3月31至4月2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东莞交警石排大队持续开展“春季守护”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连续三晚开启夜查酒驾行动,共查处酒醉驾10宗(其中酒驾4宗、醉驾6宗)。
在强化周末路面巡查管控的同时,东莞石排交警还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当事人及现场围观市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持续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到辖区餐饮行业、KTV、酒吧等场所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发动餐饮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及时劝阻纠正酒后驾车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出行安全的良好氛围。
石排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要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东坑
4月3日晚零时08分许,东莞交警东坑大队民警在辖区角祥路污水处理厂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拦下一辆粤S号牌小型汽车并对其进行检查,
对驾驶员黄某进行快速测试时,黄某辩称自己刚刚吃过槟榔,执勤队员说已经闻到黄某身上有酒气时黄某即改口称只喝了两口。执勤民警随即对黄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经过抽血检验,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39mg/100ml,属于酒醉驾驶。黄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选择了酒杯就请放下车钥匙,酒后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严查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减少涉酒事故的发生,避免涉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一旦触犯了这条“红线”驾驶人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驶,莫把安全当儿戏。 安徽教育网
道滘
4月2日晚,东莞交警道滘大队在辖区开展周末夜查酒驾醉驾行动。行动至22时许,在道滘镇小河桥查获酒后驾驶的袁某。
原来,借以小周末的悠闲时间,袁某当晚与几位好友聚餐,其间袁某称挡不住朋友的几番“邀请”,小酌一杯,自认为不会达到酒驾的程度,饭后依然驾车回家。谁知经过检查点时一测试,酒精含量就达34mg/100ml,属酒后驾驶。
望牛墩
4月2日13时22分许,东莞交警望牛墩大队执勤人员在望洪路查获一小客车涉嫌超员载客。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
检查期间,执勤人员发现该车司机明某身上散发浓烈酒气,涉嫌酒驾。现场,对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明某供述,当天11时许,明某在工地喝了一瓶啤酒。喝酒后的明某以为喝了一点酒没关系,想着路途也不远,于是心存侥幸超员、酒后驾车上路,行车途经上述路段时被执勤人员查获。现场,执勤人员责令明某安全转运乘客。
目前,东莞交警望牛墩大队依法对明某处以罚款2200元,记18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清溪
3月28凌晨零时05分许,清溪交警大队在聚富路附近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一辆车牌为粤SW***0小轿车的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雷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结果,雷某悔恨莫及,一直在责备自己作为一名十几年驾龄的司机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据了解雷某当晚吃完消夜后,觉得家就在附近,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获。
最终,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39mg/100ml,驾驶人雷某达到醉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雷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莞交宣